忘记密码? 注册
热门搜索:汽车发动机 | 滤清器 | 变速箱、齿轮 | 电子电器 | 通用件 | 汽车生产设备 | 汽车配件 | 汽车工具 |
当前位置: 中国汽车零部件 > 汽车资讯 > 特别关注 >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对外征求相关校车超员拟重罚的意见

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对外征求相关校车超员拟重罚的意见

分享到:

作者:网站管理员  来源:中国汽车零部件  时间:2015/11/4 12:01:15

中国汽车零部件网】讯:

据新华社电备受关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(送审稿)》昨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修正案送审稿规定,对驾驶校车超员但不构成犯罪的,拟提高罚款处罚幅度,并增加资格罚、人身罚和财产罚。

本月开始正式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,在“危险驾驶罪”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。为了与这一规定相衔接,修正案送审稿也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条款作了修改。

现行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二条规定,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修正案送审稿中则明确指出,从事校车业务有超员行为,情节较轻的,罚款由二百元至五百元提高至五百元至二千元;情节较重的,将罚款由五百元至二 千元提高至二千元至五千元,并增加暂扣六个月驾照和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;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;同时,还增 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。

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5年12月2日前,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方式,对修正案送审稿提出意见。

  TAGS:

版权所有 中国汽车零部件·《中国汽车及零部件配套采购指南》编辑部 电子邮件:media2018@163.com 沪ICP备14006688号-2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合作 | 付款方式 | 使用帮助 | 友情链接 中国汽车零部件
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2904号